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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感谢您对备案提供的宝贵意见,我们会竭诚为您解决问题。如果您填写了联系方式,我们可能会回访,希望不会打扰到您。
公安联网备案流程指引
2026-01-22
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您的服务(网站)在完成ICP 备案并通过通信管理局审核、取得备案号后,应当在服务(网站)正式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 完成公安联网备案。
如您的服务(网站)涉及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还需依法申请并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。
本指引用于说明在服务(网站)开通后30 日内,通过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办理公安联网备案的相关流程。
如您在进行ICP 备案时,已选择在取得ICP 备案号后,将备案信息同步至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可通过数据码方式办理公安联网备案,具体操作请参见《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获取与使用指引》。
建议使用Edge、Chrome、Firefox、360 极速模式等主流浏览器访问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。
公安联网备案过程中如遇问题,可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“问题反馈”处留言咨询。
在办理公安联网备案前,请确保已满足以下条件:
1、服务(网站)已完成ICP 备案并取得备案号;
2、自网站正式开通之日起不超过30 日;
3、办理备案时,网站需处于可访问状态,以便公安机关进行核验。
请提前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查找并下载《网站备案指引》等相关操作文档,认真阅读公安联网备案办理流程,提前准备备案申请所需信息和材料。
公安联网备案审核通过后,用户应当在30 日内 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在已备案网站详情页面中完成以下操作:
1、复制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;
2、下载备案编号图标;
3、复制备案编号对应的HTML 代码;
4、将备案编号及代码正确嵌入网站页面源代码中。
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点击“用户登录”。
进入公安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页面后,进行账号注册;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。
根据备案主体类型选择登录方式:
1、个人备案请选择“个人用户登录”;
2、单位或企业备案请选择“法人用户登录”。
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,并通过“公安一网通办”APP完成实人认证。
认证完成后,返回平台登录页面,输入账号、密码及验证码登录系统。
说明:如登录后未自动跳转至备案页面,可在浏览器中直接访问https://beian.mps.gov.cn/进入平台。
登录后,根据系统提示或在“业务办理”页签中选择“新增主体”,进入主体申请页面。
如您曾在本平台办理过相关业务,可通过关联原账号方式同步历史信息。
按照主体性质填写对应信息:
1、个人主体:填写负责人信息;
2、单位主体:填写主办单位信息及负责人信息。
确认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后,提交审核。
在弹窗中选择备案类型(如“新办网站申请”)。
注意:提交审核前请务必确认信息无误,避免因信息不完整或错误影响备案进度。
进入新办网站申请页面,填写网站负责人信息。
确认开办主体信息无误后,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网站基本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:
1、网站名称(建议与ICP 备案信息保持一致);
2、网站开通日期(首次ICP 备案通过日期);
3、主域名及从域名;
4、IP 地址;
5、域名证书及有效期等。
网络接入服务商名称: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网络接入服务商所属区域: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
网站接入方式:租赁主机/租赁虚拟空间/托管主机
域名注册服务商信息可通过WHOIS 查询平台获取。
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提供互联网交互服务。
如涉及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或需前置审批事项,应如实勾选并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。
填写网站语种及网站负责人信息。
认真阅读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告知书》,确认理解相关责任与义务后,勾选确认项并提交备案申请。
是否进行安全评估以相关应用渠道或平台要求为准。目前,景安在ICP 备案及公安联网备案流程中,默认不要求用户单独提交安全评估材料。
公安联网备案完成后,用户可登录公安联网备案号查询系统,输入网站域名或应用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号查询。
请严格遵守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如网站出现违规信息,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和删除。
如解析至景安网络资源的网站存在违规内容,景安将按规定通知用户进行处理;如用户未及时整改,景安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取消网站接入等措施。